李小龙和金庸是同时代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名人,一个是功夫巨星,一个是武侠小说宗师。按说,两人都在香港,身边有这么一个活生生的武术高手,金庸肯定对李小龙青眼有加。
但是,金庸对李小龙却出乎意料地没有好感。
1973年7月20日深夜,李小龙在香港猝然去世,犹如流星坠地震惊了世界。短短两天后,金庸在自己创办的《明报》上发表社论,标题是《一个明星的死亡》。
全文如下:
“李小龙突然暴毙的消息传出时,任何人都会感到难以置信。如果在昨天,要人们举一个全世界中国人最不易死亡的人,预料李小龙会极有可能得到最多的选票。偏偏这个最不易死亡的人,却突然在睡眠中不再醒来。他的真正死因要等解剖之后才知道。据熟悉他的人猜测,可能是脑子中的血管上生了个小瘤,本来这事动一下手术就可治愈的,但他没有及时治疗。到底真相如何,还有待公布。
世上的最强者在某些地方往往是最弱者。在极强刚的外表之下,有时潜伏着性命的死因。这使人想起古生物恐龙的灭绝。古代中亚大军事帝国亚述的灭亡,以及港股从1700点猝然下跌。这大概就是老子所说的柔弱胜坚强的道理。这使人想起,台风来临时被吹倒的总是大树而不是小草,汽车的机件越易破碎驾驶人越是安全。
前些时候,许多人在谈论李小龙在电视上盛气凌人的表现,大家都是印象极差(此前李小龙威胁导演罗维人身安全,后者报警,影响恶劣,李小龙随即到《欢乐今宵》辩白,但事与愿违,传媒与大众反而大肆口诛笔伐)。现在逝者已逝,过去的事不必再说了。或许,我们还可以原谅他当时的恶劣表现,只因为脑中有病,难以控制自己的脾气,一时的暴躁失态未必是出于本性。
不过像李小龙这样突然之间在短短一两年时间中享大名、获大利、威尽天下无敌手,如果不是一个素有修养的人,要保持精神上的平衡原是十分困难的事。前几天还有人说,以李小龙这样的作风,艺术生命和事业恐怕很快要结束了。想不到先结束的是他的生命。对于他的突然逝世,人们在惊骇之余自然也感到惋惜,以他矫健的身手,原可再多拍几部动人的电影出来,为香港电影界增加一些光彩。是不是真的合了中国的一句老话“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一颗光芒四射的彗星,原不能在天空停留太久。”
读完这篇金庸先生的文章,什么感觉?
首先,这个毫无悼念色彩的标题。早几年,香港著名播音员林彬遇害,金庸写的社论标题是《敬悼林彬先生》,而名气更大的李小龙去世,金庸却冷淡地表述为“一个明星的死亡”,而文章首句就是“突然暴毙。”
香港媒体对李小龙之死大多冷嘲热讽
什么叫“突然暴毙“?这是好词吗?
再看看金庸用的类比:“古生物恐龙的灭绝”、“亚述帝国的灭亡”、“港股下跌”,字里行间都在暗示李小龙“短短一两年时间中享大名、获大利、威尽天下无敌手”,却缺乏“修养”。这句“以李小龙这样的作风,艺术生命和事业恐怕很快要结束了,想不到先结束的是他的生命”更狠,有点“多行不义必自毙”的感觉。
不但如此,金庸还提到“李小龙威胁导演罗维人身安全”,“在电视上盛气凌人”的恶劣往事,说白了,不仅是补刀,而且在鞭尸。
金庸为何对李小龙如此反感?
一句话,在金庸眼里,李小龙有“武”无“德”。
李小龙生性好强,桀骜不驯和脾气暴躁是众所周知的。他在去世前已经大红大紫,却深深得罪了香港武术圈、娱乐圈和新闻圈。
得罪武术圈是因为自创门派,和恩师叶问不和,被讲究尊师重派的香港武术圈认为是异类,甚至闹出有家跆拳道馆将李小龙画像铺在地上,入门者先践踏后入馆。
得罪娱乐圈和新闻圈则是一场著名的“李罗斗殴事件”,也就是金庸文中提到的事。发生在1973年7月5号,就在李小龙去世前半个月。那天,李小龙和导演罗维(《唐山大兄》和《精武门》导演)闹出了斗殴事件,威胁“总有一天杀了你”,吓得罗维报了警。当晚,李小龙出席无线电视“欢乐今宵”节目时,又对着主持人何守信骂起罗维,声称:“我只动一个手指头,那把老骨头就得粉身碎骨。你信不信?”边说边拿主持人试招,当着直播观众的面一肘把主持人何守信击倒在沙发上。
李小龙和罗维
这一下,彻底点燃了香港娱乐圈和新闻界的怒火。加上李小龙与丁佩的绯闻,那段时间里,李小龙天天遭受媒体的口诛笔伐,直到他突然去世。
李小龙这种盛气凌人、生活不检点的美式作风,在金庸眼里自然是格格不入的。金庸是世家子弟,国学功底深厚,性格敦厚含蓄,讲究的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一生说话、做事都留三分余地,对李小龙这种突然大红大紫却控制不住自己的人,内心反感是骨子里的。
在金庸小说里,但凡飞扬跋扈,盛气凌人的人物,都活的不长。可以说,金庸的这篇社论还算是委婉的、留了三分余地的,既含蓄猜测“因为脑中有病,难以控制自己的脾气”,结尾也表达了惋惜,称李小龙是“一颗光芒四射的彗星”。
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两人都是人杰,却不一定惺惺相惜。正如《射雕英雄传》里,铁木真对札木合的那句感慨:“我是英雄,你也是英雄,蒙古草原虽大,却容不下两个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