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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在钱包被丢的那天,遇到刘洋的。当时我正因为2块钱的车费,被公交师傅教育。是刘洋挺身而出,帮我出了车费,化解了我的难堪。
我和刘洋竟然租住在同个城中村。当刘洋提出请我吃饭,给我压压惊时,我没有拒绝。
倒不是我这人不矜持,实在是太饿了。找了一天工作,吃的还是早上喝的那几口稀饭,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有什么资格装高贵呢。
得知了我的困境,刘洋豪气的说,遇到就是缘分。如果我不嫌弃,就认了他这个哥哥,他可以帮我找一份服务员的工作过渡一下。
得知我丢了钱包,刘洋爽快的从钱包里掏了200块钱出来,说就当借我的。
什么叫雪中送炭,什么叫出门遇贵人,此刻刘洋对我的帮助就是典型的例子。
和刘洋在一起上班之后,店里所有人都看出了刘洋对我的心思。我自己又不是傻子,何尝看不出来他对我的爱恋呢。
每天早上,刘洋会老早买好早餐,然后在路口等着我,一起出门上班。中午,刘洋作为厨师,总是偷偷在我的饭盆里埋上排骨,鸡腿。哪怕老板骂他甚至要扣他工资,他也依旧照做不误。晚上我出去兼职,刘洋也总是会来接我,风雨无阻从不间断。
期间,刘洋知道我母亲住院要钱,更是主动借我2万元。哪怕他一年工资也不过才1万5000块钱而已。
早餐天天送,总有一天会感动。何况刘洋这样巴心巴肝的对我好。
我们在一起同居,有了肌肤之亲。于刘洋来说是情到浓处情不自禁,于我来说,不如说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因为我清楚的知道,我对刘洋更多的是恩情而不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