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下班,我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向公交站台,一辆银灰色的奥迪像条鳗鱼般,从我眼前唰地滑过。车子正是刘春福的,而副驾上,坐着那即将变为前妻的冯雪花。
不知抽了什么风,我转身招了辆出租车,追着刘春福的车屁股,一路跟踪他们,来到一个大饭店。出租车像匹鲁莽的奔牛,牢牢地别住了刘春福的车头。
两个人下车,吃惊地看着我。我这才清醒过来,看着饭店门口拉着的公司行业交流会的欢迎条幅,知道自己做了件蠢事。
我落荒而逃,冯雪花从后面追上来,颤抖着声音冲我喊:“混蛋,我明天就和你离婚!”
全公司都知道我要和一路高升的老婆离婚了,向我投来幸灾乐祸的笑脸。平时不敢在我面前大小声的,此刻也会趁着这欢乐的气氛揶揄我几句。
我意识到,以我平庸的才能,狭窄的心胸,要不是看在冯雪花面上,众人早就一拥而上将我踩得稀巴烂了。
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看清那个不堪的自己。
可大概谁也不相信,此刻的我,心中一片宁静。我想,我终于可以脱离冯雪花的庇佑,真真正正地当回爷们儿。
然而当我在厕所里,听到洗手台前两个同事肆无忌惮地大嚼冯雪化的舌根时,一秒钟都没有耽搁,我就踹开厕所冲出去,和那个长舌男扭打在一起。
我本是多么怂的一个人啊,平时在街上看到有人打架,都会拉着冯雪花躲得远远的,生怕被误伤。
可是那一刻,我真的无法忍受自己耳膜里钻进来的字眼,比如借男人上位,比如狐狸精。
关于冯雪花的品行,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虽然她过于强势,咄咄逼人,但那些肮脏字眼却是被强加到她头上的。
这一仗不知是如何结束的,好像所有人都跑出来围观了,我看到了冯雪花,她尖叫着冲上来,高跟鞋狠狠地踹在那个揪住我打的家伙身上。
冯雪花从来都是严厉而公平的,大家没有见识到她作为泼妇的一面。她的威信,以及苦心经营的形象,就在这一刻毁掉了。因为她不想让自己的老公被人揍成猪头。
这天,我和冯雪花坐在热闹喧嚣的大排档里,共同干掉12瓶啤酒,说的话,比这辈子加起来还要多。
冯雪花醉了,伏倒在桌子上时,她说:“谁都不相信我,只有你相信我。”
她说:“老公,我好累。老公,我不想离婚。”
她说:“老公,对不起。”
转机往往是上天安排的,他老人家想在哪儿逆袭,就在哪儿逆袭。
冯雪花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呢?她不过就是想好好做一番事业。
尽管我不得不承认,她的确缺了些温柔,如果她肯虚心请教,我会毫无保留地告诉她,如何做一个事业与家庭兼得的老婆,其实技巧没别的,就是哄。
我等着她来哄我,已经等了好久好久。
所以我握住了冯雪花的手,握得紧紧的,就像当初在婚礼上,我们彼此紧握着,并相信此生永不放开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