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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敛、不收手——从通报看落马贪腐官员共同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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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条件明确规定,“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条例》作出如此规定,体现了两点论和重点论、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减少腐败存量与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机统一,有利于提高反腐败的精准性、实效性,有利于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既要在加强监督上与时俱进,更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升其精神境界。”公方彬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保持“永远在路上、一刻不停歇”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本报记者 周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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