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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开展2019年就业援助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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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开展2019年就业援助月活动

  专门团队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本报讯(记者 王天淇)记者昨天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从今年1月2日至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将组建专门的服务团队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据了解,此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为主题,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活动期间,将分别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以及需要就业援助的去产能、疏解外迁或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困难企业职工、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清退养殖户劳动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提供全程精细化服务。

  活动期间,全市各区将使用全市统一的就业困难程度分级工具、就业困难人员分类测评工具等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确定就业困难等级,开展针对性就业帮扶。对达到重点帮扶等级的本市就业援助对象,将结合其分级分类情况、就业创业意愿及其资源情况,组成以就业援助服务专员为核心的专门服务团队,会同有关部门为其提供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推荐等针对性就业帮扶。对就业意愿不足的本市就业援助对象,将加强就业指导,开展相应的心理调适等就业准备支持。对有就业意愿但技能不足的本市就业援助对象,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且符合本市有关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可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就业。对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援助对象,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开展集中培训,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同时,市人力社保部门还将大力开展创业助推活动,积极为有创业意愿的援助对象提供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帮扶。

  各区还将对援助对象开展跟踪回访等服务,及时了解援助对象帮扶方案和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升援助效果。对于已提供匹配推荐服务的,及时了解其应聘情况,并进行相应的面试技巧等就业指导和帮助;对于已推荐上岗的,及时了解其上岗情况,继续进行适应性指导和帮助,并定期了解其岗位适应性和就业稳定性等情况,进行针对性稳岗指导;对于有就业要求和上岗能力,但由于某些临时性客观原因短期内无法执行援助帮扶方案和行动计划的援助对象,将定期了解情况,待其条件具备时及时帮助其实现就业。

  另外,本市各区人力社保部门还将主动走访辖区内有用人需求的各类单位,建立日常服务关系,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结合企业用人需求和援助对象就业需求,广泛收集就业岗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专场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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