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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情可悯但罪不可恕
三名家属协助重症病人安乐死被定罪办案法官释法
编者按
近日,两则新闻引发了公众关于安乐死的讨论。
江西省南昌市,86岁的徐某进入ICU病房,将受病痛折磨的妻子黄阿婆的呼吸管拔掉。');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浙江省台州市,患有重症的冷某为求解脱,当着丈夫、女儿、女婿的面服下老鼠药,最终身亡。
台州案是一起半年前宣判的案件,也是一起协助亲人“安乐死”案件。正因如此,台州三名家属故意杀人案被网民再次翻出来并引起热议,舆论对裁判结果也有不同声音。有人认为,被告人一家已如此不幸,协助亲人“安乐死”是无奈之举,不应判处刑罚;有人认为,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有鼓励“安乐死”之嫌;更多人则对案件的处理给予了正面评价,认为体现了情与法碰撞下的刑事司法关怀,践行了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
辞旧迎新之际,《法制日报》记者走近办案法官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夏俏骅,了解到相关案情以及她对本案的释法和办案心得。“我们希望这个家庭的悲剧已经画上了一个句号,希望死者无私的爱可以给活着的人面对生活的力量。是的,因为爱,我们可以直面生死,为了爱,我们更要勇敢生活!”夏俏骅的话久久回响在记者耳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