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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5名大学生拍照取证后救人这一行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学研究所副教授朱巍22日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从性质上来认定,这是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其次,他们的拍照行为,可能是跟媒体之前设置的议题有关系,“这种行为倒没什么,大学生应保护好自己,碰瓷的,包括一些被误解、误读,还有一些相关判例都很多”。
“大学生拍照取证行为,折射了事件背后社会诚信焦虑”。朱巍补充道,碰瓷现状确实存在,既要行善,又要保护好自己,拍照、录像是必要条件。
朱巍介绍称,在立法层面,“好人法”的出现,见义勇为应该被鼓励;民法典现在正在制定过程中,《民法总则》也有“好人条款”:救助费用,由被救助人出。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郭鹏亦向新京报记者指出,如果社会的诚信度受到摧毁,“必然会改变我们的行为模式,大家这么做,是迫于碰瓷和被讹诈的潜在风险。
针对该道德难题,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任敏建议要先认清现实同时做好自保措施。另外,加强制度层面的倡导,“包括我们要建立相关的规范”,比如对那些讹人的,要有惩罚措施,对于那些无辜被讹的,要有保护措施。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实习生 曹梦怡 许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