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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源头水域禁止随意放生 青海:检察建议督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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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江源头水域禁止随意放生

   青海:检察建议督促整治放生乱象

  本报讯(记者李维 通讯员罗珺)近年来,青海省三江源地区因放生行为不断增多,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威胁。最高检领导对此作出批示,将线索交办青海省检察院。青海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放生多发地区的玉树、果洛两州检察机关进行安排部署,要求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放生外来鱼种情况主要集中在玉树州。玉树州系藏族自治州,放生活动自古有之,大多数群众以放生牛、羊、鸽子等动物为主。近年来,放生活鱼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兴起,有部分群众和外地游客专程前来放生祈福,放生鱼种主要为鲤鱼、鲫鱼、花鲢鱼等外来鱼种。三江源地区有监管职权的行政单位对放生活动疏于管理、缺乏有效监管措施,不科学、不规范的放生对本地鱼群及水域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威胁。');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根据调查情况,青海省检察院与玉树州检察院、果洛州检察院一同分析研讨、查找法律依据,并要求两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玉树州检察院针对放生乱象集中的现状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商,共同分析研判放生行为对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与威胁,并依据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向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农牧科技局、州环境保护局和州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回复整改工作情况。果洛州检察院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立案后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玉树州检察院关于整治放生乱象的检察建议引起玉树州政府的高度重视,玉树州政府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在三江源头水域禁止外来鱼种随意放生的通告》,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永久性禁止所有外地引进的活体水生生物品种在玉树州境内长江、黄河、澜沧江干流、支流及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放生。

李维 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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