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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韩明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韩明瑞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
经查,韩明瑞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韩明瑞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副厅级退休待遇,按照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确定退休待遇。');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韩明瑞简历
韩明瑞,男,汉族,1954年6月生,山西孝义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9月,任吕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2009年7月,任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2009年12月,任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4年8月退休
(山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