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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称见义勇为被刑拘 专家:制止了不法侵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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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横点评:见义勇为,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就正向角度而言,是指见到正义的事情,就勇敢地去做;就反向角度而言,是见到不正义的事情,敢于挺身而出、止恶扬善。对见义勇为的做法,古今中外,都在法条律令里面,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惩罚恶行、弘扬良善,这是一切法律的最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实施,主体在执法的人。如果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使得义行善举不但没有得到鼓励,反而因此遭受不利的后果,那么,执法的人,是不是该想想,执法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不可贸然地掐灭一颗向善的火种。让义举得到应有的奖赏,让恶行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不是“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仁慈,而是“认清善恶再开枪”的审慎。

  事件纷繁复杂,事后探究真相,难度可想而知,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如此。我们相信,当地民警在这一事件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也相信,人民警察乐见恶行受惩、义举得彰。实质的正义,需要以程序的正义来彰显,正义,也需要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我们期待来自警方作出的有关此事的说明。

  记者 肖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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