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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受害女童父亲控告权健 警方: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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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健受害女童周洋父亲:会继续复议 不放弃起诉

  天津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2月1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权健事件的主角——患病女童周洋父亲周二力处获悉,其在2月17日收到了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以下简称武清分局)出具的两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分别针对束昱辉非法行医及销售假药和权健及束昱辉利用周洋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武清分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2018年12月25日,公众号丁香医生发布《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阴影下的中国家庭》一文,将位于天津的直销企业权健集团推上了风口浪尖。文章称,2012年,年仅3岁的内蒙古女孩周洋被查出患上了罕见的恶性生殖细胞瘤,在进行了4次手术和23次化疗之后,周洋改服权健抗癌产品,但后来周洋的病情就开始恶化,不幸离世。');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文章发布后,引爆网络。12月26日,有关部门表示已经注意到了权健的问题。几天后,由天津各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权健集团展开调查。公安机关于2019年1月1日依法对其涉嫌犯罪行为立案侦查。1月7日,天津警方对权健集团实际控制人束昱辉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另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审。

  1月13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罪,依法对上述16人批准逮捕。

  1月18日,周二力在律师陪同下向天津警方对权健提起刑事控告,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刑侦一大队、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经侦支队受案。

  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媒体通气会上披露“权健事件”调查过程,并要求权健公司开展直销经营的北京、河北等9个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加强对有关问题的调查。

  2月18日,周二力向权健公司提出的控告未被天津警方立案,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

  对此,周二力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会“继续”。“天津警方不予立案,下一步我和律师会提起复议申请,如果复议维持不立案结果,我们会向天津市公安局提出复核。”周二力还表示,不会放弃对权健的起诉,“对于这个结果并不意外”。

  周二力的代理人、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回应北青报记者,对于不予立案通知书,周二力会在法定期限内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向该公安局提出复议,如果复议仍然维持不立案结果,会向天津市公安局提出复核。如果复核仍不能解决问题,会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殷清利律师称,对于解决此问题,会穷尽所有的救济途径。

  殷清利表示,不予立案的情况,并不影响下一步周二力在束昱辉虚假广告宣传刑事一案当中,以被害人、证人等身份介入。

  律师答疑

  因权健产品受伤害 受害者可民诉维权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此前束昱辉等人在被刑拘的时候,涉嫌的罪名有两项,除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还涉嫌虚假广告犯罪,而被批捕时公布的罪名仅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那么即使仅有一项罪名,权健的受害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北京嘉维泰银律师事务所杨劲桦律师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已对束昱辉等人正式批捕,说明其行为已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达到该罪的追诉标准。”

  杨劲桦告诉北青报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受害者因接受权健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而受到人身伤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杨劲桦建议,受害者应当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说,法院在审理民事赔偿诉讼时会根据受害者及被告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作出综合判断,以决定是否支持受害者的各项赔偿请求。文/本报记者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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