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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醉汉骑摩托车撞轿车死亡 交警认定其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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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醉汉骑摩托车撞轿车死亡交警认定其负全责

    事故现场 陈洪清 摄

  中新网襄阳2月27日电 (陈洪清 胡传林)湖北宜城市一男子醉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撞上左侧车道内同向行驶的小轿车后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记者27日从宜城交警大队获悉,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员负全责。

  1月31日下午3时许,宜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宜城大道与临沂路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两轮摩托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挂,摩托车驾驶人倒地后当场昏迷。

  事故处理民警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清晰地看到,宜城大道为双向六车道,道路平坦宽阔,视野良好。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最初沿宜城大道最右侧的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在经过红绿灯路口后突然向左变更车道行驶到中间车道。由于摩托车突然变更车道,造成周围车辆纷纷避让。摩托车继续向东行驶约70米后,车辆好像失去控制,斜着向左快速行驶,左侧同向行驶的一辆白色轿车赶紧向左边避让,一直让过道路中间的双黄实线,仍然没能躲开,致使两车发生碰挂,摩托车驾驶人摔倒在地,小车司机当即停车报警。

  民警在医院抽取了伤者龙某的血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48.71㎎/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2月26日,民警将事故责任认定书递交至死者家属手中。

  交警认定,龙某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车在公路上随意变更车道,妨碍左侧车道内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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