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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落马官员的忏悔录:收钱也上瘾,就像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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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心膨胀 权力失控

  ——云南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余麻约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余麻约,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2018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图为余麻约在接受审查调查。

图为余麻约在接受审查调查。

  本报记者 何咏坤 摄

  1月16日,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人员向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余麻约宣布了开除其党籍、公职的处分决定。在落笔签下自己名字的那一刻,余麻约看似平静,却“心如刀绞、追悔莫及”。

  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他不止一次地问自己,已逝父母“要做正直之人”的叮咛,他为什么忘记了?妻子“不要拿不义之财”的忠告,他为什么抛之脑后了?

  然而,这名来自我国西南边陲的民族干部,这名曾经的全国人大代表,此时追悔,已是太迟。

  耍“两面派”,当“两面人”——

  一面讲对党忠诚,一面对抗组织审查;一面向组织作保证,一面不收敛不收手、继续受贿

  忠诚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优秀品格。共产党员要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

  然而,余麻约却把这条共产党员的绝对标准抛之脑后,政治信仰蜕变,政治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松弛,不讲纪律原则,做政治上的“两面人”,最终在违纪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

  “说一套做一套,表里不一,是他的一大特征。”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余麻约每年都积极参加并主持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会上积极发言,大讲如何对党忠诚、怎样勤政廉政,会后却大肆敛财,“什么人的钱都敢收,什么样的事都敢做。”据统计,余麻约收受贿赂次数达200余次。

  此外,他还效仿白恩培的“雅好”,利用边疆民族地区资源优势,收受他人赠送的黄金、玉石、砚台、手表、红木家具……

  不过,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余麻约的胆大妄为引起了云南省委巡视组的注意,省纪委有关部门5次对其谈话、函询。“组织谈话函询期间,他一面向组织保证自己没有问题,一面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受大额贿赂。在得知有人举报自己收受贿赂的问题线索后,一边退还部分受贿款物,一边转移、隐匿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收钱也上瘾,就像吸毒,控制不住自己。”余麻约坦言。

  让办案人员震惊的是,专案组依纪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时,居然还搜到了手枪1支、子弹7发。

  “真没想到!”办案人员老周表示,余麻约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问题已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

  如此胆大妄为,在于余麻约潜意识里一直认为德宏不仅是地理上的偏远地区,也是政治上的边缘地带,山高皇帝远,纪律规矩可以肆意践踏,法律法规可以公然藐视。由此,余麻约蜕变为对党和人民不忠不诚、对纪律规矩不敬不畏的“两面人”,成为德宏政治生态的污染因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以“地下组织部长”自居——

  卖官鬻爵,大搞人身依附,污染政治生态

  余麻约出生、成长、生活在德宏,在当地官场深耕多年。为了满足自己的政治野心,他竭力巩固自己的“霸权”“山头”地位,扩大自己的权力影响,将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的关系异化为人身依附关系、裙带关系。而当地一些干部对余麻约等本土籍的所谓大领导,套近乎、求靠山、递“投名状”,以获得更高的政治地位和更大的经济利益。

  先后26次收受时任德宏州下辖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杨某某贿赂26.7万元,给予其关照,帮助杨某某提拔为该市公安局局长;4次收受盈江申水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排某某贿赂22万元,为排某某办理车牌和表妹工作调动提供帮助……据统计,2002年至2018年,余麻约在担任德宏州委副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共收受多名公职人员、非公职人员贿赂人民币640.44万元、港币10万元,以及价值60余万元的手表、黄金等物品。

  为了攫取更多的利益,他还违反组织纪律,费尽心思把自己“打造”为德宏的“地下组织部长”。

  “他经常干预州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每次州委动议干部,他第一时间跑风漏气,给他送钱送物的干部,他就推荐斡旋,即使不是自己推荐的,也要贴上自己推荐的标签,从中捞取好处。”据介绍,在他向州委推荐的领导干部中,有不少人为求升迁给他送过财物,其中赠送的现金高达200余万元。

  不给他送钱送物的,他就百般阻挠。2017年,德宏州有关单位换届征求其意见时,他首先想到的是自己那条“线”上的人。遂以各种理由,推荐与他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的人。因其推荐的干部不符合有关要求,导致州委此次干部选拔只能以搁浅告终。

  在官商交往中沦陷,以权谋私——

  绞尽脑汁,用手中的权力换钱,为身边的不法商人“开绿灯”“行方便”,甚至与走私分子同流合污,充当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一个地方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官商交往自然也就不可避免。德宏毗邻缅甸,所辖5个县市中4个有边境口岸,特别是木材、玉石贸易的兴起提供了创造财富的机会,催生了大批靠边贸、走私、开设赌场等一夜暴富的人。为此,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德宏而言,尤为重要。

  然而,在余麻约眼里,政商关系就是用手中的权力从商人那里换来金钱。他经常与身边的企业老板称兄道弟、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

  余麻约先后15次收受云南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某某贿赂27.5万元,为其在水电站开发中提供方便;12次收受瑞丽市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贿赂95万元和价值13.145万元的黄金500克、价值8.23万元的劳力士手表1块,在其关照下该公司顺利承揽了瑞丽市林和大厦、盈江县永胜烧烤城和农贸市场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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