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海南省工信厅厅长王静作政策解读。 洪坚鹏 摄
中新网海口3月5日电 (记者 洪坚鹏)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期出台《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下称《规划》),从2019年至2030年分三阶段,在社会各领域逐步实现汽车清洁能源化,至2030年,全域禁止销售燃油汽车,力争全省汽车清洁能源化达到国际标杆水平。
记者从5日举行的《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公共服务领域的公务车、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将自规划发布之日起,从2019年至2020年实现新增、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图为《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 洪坚鹏 摄
《规划》对社会运营领域的轻型物流车(含邮政及城市物流配送)、分时租赁车要求在2025年前后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而在私人使用领域,将通过实施严格的小客车总量调控,到2030年全岛实现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100%。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超过3.71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为2.28万辆,清洁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占全省汽车保有量比重约为2.9%;建成电动汽车各类配套充电设施超过4500个,电动汽车环岛出行构架初步形成。
2017年环境监测数据显示,海南省机动车尾气排放对PM2.5的贡献率超过35%,机动车尾气污染成为海南省最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之一。但海南在清洁能源汽车推广方面,仍存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车辆使用环境不成熟、区域发展不平衡、认识不到位等问题。
海南省工信厅厅长王静表示,《规划》充分考虑了海南省汽车保有量、配套设施建设、财政投入等各方面的客观条件,按照“公共服务领域先行、社会运营领域引领、私人使用领域引导”的推广思路,分步骤、分领域稳步推进全省车辆清洁能源化工作。
根据《规划》,海南将在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进增量和存量汽车双向清洁能源化,完善新能源汽车社会化的便利、经济使用环境,构建清洁能源车辆为载体的绿色、智慧交通体系,推动清洁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建成结构多元、智慧创新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等多方面推动清洁能源汽车的推广与应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