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月遭受丈夫打骂,提出离婚被拒后,一直忍气吞声 她该如何勇敢地向家暴说“NO” 面对家庭暴力,如何寻求帮助,如何固定证据,来听律师建议
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增强法治宣传时效,本报与开发区司法局联合开办《以案释法》栏目,将撷取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通过法官、律师的权威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思维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成为市民身边的“普法宣传员”。
几乎每月遭受丈夫打骂,提出离婚被拒后,一直忍气吞声
她该如何勇敢地向家暴说“NO”
面对家庭暴力,如何寻求帮助,如何固定证据,来听律师建议
本报记者 杨渐 通讯员 张燕燕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实施为遭受家暴者提供了一把强大的保护伞。
然而在中国传统观念中,许多女性认为遭受家庭暴力属于“家务事”,家丑不外扬。女性受害者在遭受家暴后不敢吭声也不敢报警,只能选择隐忍,躲在角落默默抽泣。
女性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家暴的侵害,一起来看看律师怎么说。
案例
某日凌晨,派出所接到群众噪音扰民报警:称隔壁邻居家中不断传来打骂声,严重影响到周围居民休息。
赶到现场后,民警隔着门口就听见屋内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打砸声,还伴随着阵阵怒吼和低声的哭诉。
民警敲门后,一名满脸酒气的男子开了门,怒气冲冲地望着民警。
“有人投诉你们噪音扰民,你们这是什么情况?”进入房间后,民警看见一名女子瘫坐在客厅地板上,头上鲜血淋漓,脸上还有不少淤青。“你怎么能打人,知不知道家暴是犯法的!”民警大声斥责道。
经询问,民警了解到该男子姓王,受伤的女子李某是王某妻子。当天晚上,王某喝了不少酒,因家庭琐事与李某争执起来,后情绪激动对李某一阵拳打脚踢。
李某说,她因工作原因与王某相识,两人相恋三个月后,她才得知王某已经结婚且有一个孩子。得知真相后,李某想过放弃这段感情,后王某为了李某与前妻离婚并与她再婚。
然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王某也暴露了本性,几乎每一个月都要动手家暴李某。多次暴力让李某心灰意冷,她遂向王某提出离婚,但遭到王某拒绝,后一直忍气吞声至今。
律师点评
润杭律师事务所吴梦帆律师介绍说,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而案例中,王某对李某拳打脚踢的行为,明显符合《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吴梦帆律师说,李某在遭遇王某多次暴力后曾提出离婚,却被王某拒绝,表明李某与王某无法协议离婚,此时,李某不应忍气吞声,而应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备诉讼离婚。
女性如果在生活中遭遇同李某一样的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吴梦帆律师提醒,首先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寻求帮助。
“暴力正在发生中,应远离厨房重地,以防加害者利用菜刀等利器伤害你;如离房屋门口近,逐步靠近门口找机会跑出门向邻居或路人求救,如离房间近,可将加害者锁在房外;争取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后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及时就医、鉴定伤情。”同时,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另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如果因家庭暴力造成心理伤害,也可以求助于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申请进行心理辅导。
其次,要固定遭遇家暴的证据,为后期离婚诉讼做准备。
吴梦帆律师介绍说,因家暴原因提起诉讼离婚的,受害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实践中法院会从以下方面证据认定家暴:因家庭暴力报警的出警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因家庭暴力就医的诊疗记录、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发生家庭暴力现场的照片、视频;受害人亲属、邻居的证人证言;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单位、组织的涉及家庭暴力的处理记录。
吴梦帆律师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反家庭暴力法》是家暴受害者的一把利剑,应勇敢将剑挥舞起来,提高自身安全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畏家暴,勇敢说“No”!
杨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