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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餐安全问题频现 学校应建立家委会参与决策监督机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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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5日,安徽省教育厅提出,安徽将制定学校午餐管理办法,引入准入与退出机制。此外,安徽还将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陪餐制,及时公开就餐人数和带量食谱等相关信息,并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定期对饭菜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

  2019年2月21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新学期幼儿园、中小学、高校等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相关负责人每顿饭与学生一同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储朝晖对记者介绍,针对学生餐,监管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靠行政部门监管,另一种靠市场本身监管,“如果学校订餐人能够认真负责,让订餐环节公开透明,完全可以由市场竞争本身来监管,这也是最有力度、最可持续的监管”。

  “在对营养餐供给、选择的机构进行监督时,应当引入包括食品安全部门、行政部门、家长和社会力量的监督,媒体也要发挥监督政府部门的作用。”储朝晖说。

  不过,储朝晖也坦言,“引入与退出机制”产生的作用有限,无法解决根本问题。为了保证中小学生校餐吃得健康安全,学校应选择认真负责的订餐人,市场监管部门应定期对供餐企业的调查结果进行公示,让每一位学生和家长了解实际情况,时时进行监督。

  “所谓的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只能对学校在选择供餐企业时起到约束作用,这本身就表明了校方在选择供餐企业时具有不受监督的权力。”熊丙奇说。

  同时,也有民众质疑,校长陪餐制是否会成为花架子而无法落到实处? 

  储朝晖的看法是,“陪餐制”在多数地方只是一种形式。由于无法判定“陪餐人”与“配餐人”之间是否具有利益相关性,因此无法根本解决目前中小学午餐中出现的问题,“不仅是午餐,而且整个学校的管理体制,家校合作也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关系。目前,在中国教育管理体系中,无法建立真正正规的家长委员会,因此在配餐方面很难发挥正常的作用”。

  “校长陪餐制度在各地都有实施,并没有杜绝以次充好等问题。这是由于学校校长代表的是校方(行政方),在行政主导之下,家长并没有进行参与和监督。因此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每个学校应当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决策与监督的机制,让家长参与招标供餐的全过程,减少问题发生。”熊丙奇建议。

  “校园餐的日常监管呈现多头管理态势,需要形成系统常规有效的管理体制。学校自主经营食堂缺乏监管考核评价标准,社会餐饮企业准入校园餐的资质、考核、评价、退出等机制不规范。”陈伟力说。

  此外,也有不少业内人士建议,尽快为校园餐立法,对学生营养午餐标准、学校午餐供应与管理进行规范与约束,厘清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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