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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和人才高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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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规划纲要》的指引下,基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粤港澳大湾区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国际视野的创新型综合人才、专业人才和领军人才,以推动创新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粤港澳人才培养合作途径是多渠道的,要进一步细化与落实《规划纲要》中关于“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快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的要求,通过粤港澳高校联盟和粤港澳高校创新创业联盟等平台,细化联盟高校的合作项目,特别是创新联合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在政策层面予以明确并开展实践探索,努力形成教育共同体,推进国际人才高地建设,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关于推动建设粤港澳人才高地,《规划纲要》提出了9条具体措施。这9条措施,在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使用、评价激励、人才流动、人才待遇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创新性意见。其中,对于高水平、国际化、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尤为凸显。“借鉴港澳吸引国际高端人才的经验和做法”“开展外籍创新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享受国民待遇试点”“拓宽国际人才招揽渠道”“完善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完善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众多举措构成一个完整体系,对于激发人才活力、完善人才管理、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交流有着很好的支撑保障作用,有望为粤港澳大湾区打造高端现代、能量丰沛的“人才蓄水池”。

  此外,《规划纲要》规定,允许香港、澳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申请内地科技项目,并按规定在内地及港澳使用相关资金。科技部、财政部已于2018年发布了《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鼓励科技和人才交往交流。根据《规划纲要》中关于“鼓励其他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参与大湾区科技创新活动”的规定,内地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抓住机遇,参与到大湾区的科技创新活动中来。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排头兵。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粤港澳地区要以建设大湾区为契机,在中央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加大投入保障、勇于也善于探索,在新的起点再出发,为新时代新发展新战略提供新经验,创造新奇迹。

    (作者:周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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