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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口腔专家三问“叫停槟榔广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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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项永斌律师作了详细解释。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执法权,由其颁布的禁令具有行政强制令效力,属于禁止市场准入的一种措施。“而由行业协会发布的章程,则仅对成员单位有约束力,相当于一种‘家法’。”项永斌表示,与行政执法机关颁布的法律禁令相比,其约束范围和约束力都有着天壤之别。

  湖南本地一位媒体同行认为,此次由行业协会出面发文,并强调与“槟榔致癌”无关,根本原因还是政府出于经济考虑。“从2003年起,‘槟榔致癌’每隔两三年就会在‘传谣’和‘辟谣’之间来回反转,在2013年达到顶峰。当年,这场席卷湖南、海南的槟榔致癌风波直接导致两省经济损失超过30亿元。”

  “槟榔毒性不明且容易上瘾,政府应当严格监管,像控烟一样严控槟榔。”蒋灿华认为,GDP和就业固然重要,但也不能无视民众的健康和由此产生的巨额医疗开支。

  湖南多名口腔专家、法律界人士建议,叫停槟榔广告是各方多年呼吁的结果,应在此基础上继续提高公众口腔健康意识,推动提高槟榔生产标准尽快出台。

  记者王恺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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