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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求职状况调查 女硕士吐槽“找工作太难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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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在职场上的表现与转变,折射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如今,女性就业前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明朗广阔。时事评论员马原分析说,归其原因,在于社会观念的进步改变了对女性的传统认识,不少原先由男性主导的工作开始对女性敞开怀抱。另一方面,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催动着社会发展的脚步,也孕育了大批新职业,客观上为女性提供了更多元的选择空间,营养师、色彩搭配师、动画设计师等成为网友心目中最适合女性发展的新兴职业。

  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在职场中, 在激烈的工作竞争面前,面对喜爱的工作岗位,多数女性员工会隐瞒婚姻和生育状况,以此来保证自己的前途不受影响。还有一部分已婚女性员工虽然并没有被公司“打入另册”,但是她们始终担心因为结婚生育而影响工作。

  不得无故对求职女性说“不”

  “当我被告知不招女生后,确实感觉愤怒,但不知道该去哪里投诉,所以只好作罢。”回想起自己多次应聘被拒的经历,正在奔波求职的女大学生小谢显得愤愤不平。

  对于女性应聘遭遇性别歧视该如何维权?陕西天时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主任张卫认为,我国相关法律有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利的条款,其中包括不得以性别为由拒女性于就业大门之外;不得限制就业女工的婚姻生育自由,不得解雇处于怀孕、生产、哺乳期的女工;产假津贴按原工资100%照发,且保留工作岗位。一旦在求职过程中女性遭遇了就业歧视,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行政救济3种途径解决。同时,女性一定要注意在发生问题时搜集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证据,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今年“三八”妇女节前夕,人社部和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订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要依法受理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相关起诉,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积极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法律帮助。

  211校招网总经理孙鹏表示,国家九部门发布对女性就业歧视的处罚措施,具有警示作用,在长期引导就业公平方面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企业有用工自主权,求职者有选择权,国家从保护女性从业者的角度,对女性就业歧视采取惩戒措施,女性自身能力的高低固然是实现就业的前提,但良好的社会救济机制是实现女性平等就业权的强有力保障。当然,要想彻底解决性别歧视这个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让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需要有政策上的奖励支持,而不是一味地处罚,比如出台安排女性就业的公司,达到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这样就会调动企业招聘更多的女性,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记者 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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