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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人员从公司领钱 一张“工资单”牵出留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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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记 | 一张“工资单”牵出留置案  

  “经查,江苏省泗洪县房产处原党支部书记、原副主任王国尚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近日,随着王国尚案被通报曝光,我不禁想起初核这起案件时的情景……

  “小金,你看一下这个凭证,有什么问题?”当初,核查这封举报信时,泗洪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马英指着一张工资结算表问我。

  “程序上没什么问题,手续齐全,也没有重复入账情况。”仔细检查过凭证后,我说。');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市里的塔吊检测公司向县区工作人员发放工资,是不是有些奇怪?”马主任若有所思,问道:“他们在县区没有招聘的工作人员吧?”

  “县区没有专门工作人员,那里开展检测业务都是直接联系当地建筑业管理处的人员。”陈会计回答。

  听了陈会计的话,马主任对我说:“小金,你去调取一下县建筑业管理处的人员情况。”

  这样的安排点醒了我,原来“工资结算表”里的名字都是县建筑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他们本身就是在编人员,拿着固定工资,肯定不能在其他公司里多领一份工资!”核对完相关情况,我激动地说。

  顺着这条线索,我们调取了塔吊检测公司历年的账务资料,复制了所有的“工资结算表”,调取了县建筑业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的银行流水,核实了相关塔吊检测安装的一系列文件……

  经过调查,县建筑业管理处4名工作人员,先后从塔吊检测公司领取十余万元的“工资”,其中建筑业管理处原主任王国尚一人就领取了11.23万元。根据这条线索,王国尚被立案审查调查并依法留置。2019年1月,王国尚因犯受贿罪等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徐某、王某、席某等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结束后我问马主任:“你是怎么发现那张凭证有问题的?”

  “干这行除了要精通业务,还要多看多听多想多问,现在大家纪法意识越来越强,表面的东西都会尽可能的规范,但是一旦撒了一个谎,就需要很多谎来圆,逻辑就容易出问题,所以要结合工作生活实践来办案……”马主任深有感触地说。(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纪委监委 金雅秋 || 责任编辑 薛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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