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殡葬执法检查启动
非法运送遗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本报讯(记者 金可)即日起,全市民政执法部门开展五大专项执法行动。执法检查期间,对全市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丧葬用品网点、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设有太平间的医疗机构、经营范围涵盖殡仪(殡葬)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3月16日至4月7日,全市将开展清明执法专项行动。这期间将检查骨灰盒、花圈等各类丧葬用品的违规经销,重点整治市辖区内封建迷信殡葬用品销售批发市场;对辖区内殡仪场所、丧葬用品网点、墓地等机构场所,全面开展执法巡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即日起至4月底,将开展对医疗机构太平间的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立案、严格查处,全面规范太平间管理。在此期间,将重点对城六区医疗机构太平间进行抽查检查。对医疗机构太平间“未经民政部门批准开展殡仪服务”“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擅自放行未获外运批准遗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及相关部门职权的依法移送。
10月底前,全市将不间断开展查处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专项打击。在殡仪馆、太平间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执法,坚决遏制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乱象。市民政局执法大队将建立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车辆“黑名单”。与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对“黑名单”机动车车主约谈警示。同时,联合市卫健委向全市医疗机构发布“黑名单”,加强医疗机构车辆出入管理,防范相关车辆在医疗机构从事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行为。市民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对非法运送遗体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允许有漏网之鱼。
3月至8月,全市还将开展散葬坟墓专项治理,做到“旧坟不露、新坟不增”,全面治理违规建造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散葬坟墓。对违规建造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林地、城市公园、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水源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保护范围内以及城市规划的特殊地区内的坟墓,民政部门将依法查处,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依法及时移送。
此外,本市查处“超面积墓”“非法公墓”行动将贯穿全年。市民政局执法大队将对经营性公墓2018年自查情况进行拉网式执法核查,对漏报瞒报和新增“超面积墓”进行立案调查。在“超面积墓”“非法公墓”查处工作中,将严厉查处在专项整治行动后公墓新建、新售超面积墓穴和非法建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