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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治藏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藏族、门巴族、珞巴族、回族、纳西族等西藏世居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藏语文信息化处理技术发展迅速。严格贯彻宪法赋予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在西藏各地,藏传佛教、苯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等不同信教群众均和睦相处。目前,西藏有宗教活动场所1787处,僧尼4.6万余人,转世活佛358名;清真寺4座,世居穆斯林群众1.2万余人;天主教堂1座,信徒700余人。政府将寺庙、教堂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僧尼和其他神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国家为民众提供的各项社会福利,实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人身意外伤害团体险全覆盖,享有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
岁序常易,华章日新。纵观民主改革60年的发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西藏人民意气风发,爱党爱国,赤诚如火;变革图强,奋进如歌,书写了当代西藏发展史上超越梦想的辉煌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增添了无穷力量。历史证明,没有共产党的领导,没有民主改革,就没有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就没有西藏人民幸福美好的今天。
当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工作,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总要求出发,制定了发展和稳定西藏的大政方针,明确了新形势下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绘就了西藏进一步繁荣发展的美好蓝图。我们坚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西藏的明天会更好。
《光明日报》( 2019年03月30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