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材料发泄个人情绪
提醒谈话促主体责任落实
本报讯 (通讯员 李聿 王聪慧)“这些事都是以前的事儿了,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还要针对我……”日前,北京市朝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在检查派驻单位提交的整改材料时,发现在某被查处单位提交的一份情况说明中,存在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不正确认识问题,还夹杂了一些牢骚和抱怨的语句。这些语句引起了组员们的注意。随即,工作人员把此情况向组长报告。
认真审阅这份情况说明后,组长召集大家在组内进行专题讨论。经研究,大家认为该负责人还存在错误认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应当予以纠正。派驻纪检监察组决定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次日一早,该单位负责人来到派驻纪检监察组,谈话刚开始,他就滔滔不绝:“财务不规范、被查的都是上任领导的事儿,我也是来了才知道的,而且我任职以来建立和完善了很多规章制度……”');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很明显,对于自觉接受监督,这位负责人还存在不少错误认识。”谈话人员介绍,对此,他们耐心地向他讲解了派驻监督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方法,让这位负责人对派驻监督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随后,谈话人员指出:“监督检查的目的就是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让单位提供情况说明,是统一思想的过程,而不是借机发泄个人情绪。作为一个单位的党支部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必须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部职工……”
通过深入的讲解,该单位负责人表示,深刻认识到了作为单位的党支部书记,一定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主动带领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绷紧纪律这根弦。
据了解,像这样的“小事儿”,在朝阳区各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中经常发生。“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让其既感受到纪律的严肃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爱护。”朝阳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张颖辉说。
“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并给谈话对象提出整改意见,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帮助党员干部准确认清问题,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在派驻监督之中。”派驻区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袁学军表示。
自朝阳区派驻机构改革以来,该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及时予以纠正,并督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落实好主体责任。据统计,改革以来,该区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监督单位各类会议3388次,发现问题3695个,叫停不规范议题128个,提出意见建议56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