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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十一届州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在昌召开,专题研究木里“3.30”森林火灾中牺牲人员申报评定为烈士的相关事宜,认为杨达瓦、邹平、捌斤三位同志符合评定烈士的相关条件及要求,决定以州政府名义报省政府审批。');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杨达瓦,男,藏族,1972年8月出生,四川省木里县人,牺牲前为木里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邹平,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四川省大竹县人,牺牲前为川林五处工作人员。捌斤,男,藏族,1970年7月出生,四川省木里县人,牺牲前为木里县雅砻江镇立尔村村民。
3月30日18时许,我州木里县雅砻江镇立尔村发生森林火灾。3月31日下午,扑火人员在转场途中,受瞬间风力突变影响,突遇山火爆燃,包括杨达瓦、邹平、捌斤在内的30名扑火队员牺牲。
据悉,在此次森林火灾扑救中牺牲的另外27名凉山森林消防支队官兵,已经通过相关渠道上报评定烈士。
会前,参会人员集体为牺牲的英雄们进行了默哀。
(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晓华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