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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镇痛率让产妇回归自然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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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镇痛率让产妇回归自然分娩

  在疼痛指数中,分娩疼痛仅次于烧灼伤痛,居第二位,这让不少产妇痛不欲“生”。作为减轻分娩疼痛的有效手段,分娩镇痛在我国的实施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专家普遍认为,实施分娩镇痛对降低剖宫产率、提高产后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名单,北京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等913家医院通过遴选入围。而国家卫健委在2018年11月15日印发的《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则明确了对试点医院的考核目标——2020年底前完成不低于40%的分娩镇痛率。

  相对当前不足10%的分娩镇痛率,来自麻醉科、产科、助产领域的多位知名专家认为,如果稳妥地实现了考核指标,这能为3亿多育龄女性在生育中提供一个很好的选择。');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安全和规范是前提

  相关研究数据显示,我国分娩领域呈现一高一低的情况:分娩镇痛率不足10%,剖宫产率则高达40%左右,与欧美发达国家85%以上的分娩镇痛率存在较大差异。

  “无痛分娩率低与剖宫产率高有着密切关系,本来符合顺产指标的产妇因为不能耐受分娩疼痛而最终改成剖宫产。”中国医师协会分娩镇痛专家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麻醉学医师分会会长米卫东教授指出,剖宫产把正常的生理过程变成了病理过程,这会对母婴造成非必要损害,也浪费了宝贵的医疗资源。

  米卫东认为,分娩疼痛已经成为社会痛点、孕产妇的痛点。“凭借现代医学的技术和理念的进步,我们可以做到让痛点不痛。”

  随着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推进,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认为这项工作很有意义,“虽然这仅仅是一项试点工作,但从中可以看出,这其实是医疗服务理念或者医疗服务模式的改变”。同时,她强调,试点工作不能求快,要求稳,确保母婴安全是重中之重。

  米卫东也表示,高龄产妇将会成为分娩镇痛的挑战,试点医院不能一味追求完成考核目标,安全和规范是前提。要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国推广分娩镇痛诊疗工作。

  对于公众对分娩镇痛是否安全的疑虑,米卫东回应说,分娩镇痛使用的药物浓度及剂量远远低于剖宫产麻醉,药物经母亲体循环后通过胎盘的药量微乎其微,故对胎儿无不良影响。

  中国医师协会会长张雁灵鼓励分娩镇痛专家工作委员会的专家们,要研究好在推进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各种问题和状况,为试点医院提供可供参考的标准和规范。他强调,“要把握三点,那就是安全、效果和有依据的标准,这样才能让公众满意。”

  完善机制调动医院积极性

  当前,分娩镇痛在中国呈现出不均衡的现状,整体来看是专科医院优于综合医院、发达地区优于欠发达地区。“一方面是孕产妇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是广泛开展受制于价格设置、传统观念、麻醉医师人力资源不足等诸多条件。”米卫东指出,分娩镇痛是个系统工程,需要产科、麻醉科等相关科室协作完成,要做好这项工作,完善机制来调动医院的积极性是关键。

  来自山西省太原妇产院一位麻醉师告诉记者,推进分娩镇痛工作能够让产妇减轻生理剧痛,但毕竟还要顾及医院考核经济效益的现实问题。例如,如何定价,如何平衡各科室间的效益,医保如何帮助产妇减轻费用等。因此,需要解决好机制问题来调动医院的积极性。

  “在推进试点过程当中,价格机制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张雁灵坦言,收费标准是一个最大的杠杆,解决好了才能调动医院相关科室的积极性。

  同时,还有一个现实问题需要面对,我国的麻醉师数量严重不足。“如果想顺利地推进镇痛分娩,那么高效地发挥麻醉师作用也是需要依靠合理的机制来协调的。”张雁灵说。

  他一再强调,试点工作要稳步推进,每个省要争取有一个试点样本。要开展培训,培训镇痛分娩的技术和管理规范。还要健全质量体系建设,不定期地对试点医院进行追踪、抽查、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问题。

  提高公众知晓率

  几千年来,中国有一种传统观念,那就是说女人生孩子哪儿有不疼的?对此,焦雅辉呼吁:“我们要改变这样一个传统理念。另外从医疗服务模式上来讲,这也是一种理念和模式的转变过程。”

  “开展好分娩镇痛,能解决好产妇生孩子过程中的疼痛问题,使选择剖宫产的病理过程回归到原本的生理过程,还可以节约很多医疗资源,例如紧缺的医师资源、手术室和住院病房等。”中国医师协会分娩镇痛专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妇产科陈敦金教授指出。

  针对有些公众对镇痛分娩不甚了解的现状,米卫东也建议,试点医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孕产妇及其家属知悉这项政策。

  当然,专家们也提醒,镇痛分娩虽然可以有效减轻产程中的剧痛,但也并非人人适用。《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对局部麻醉药及阿片类药物过敏、存在椎管内阻滞禁忌证、不愿意选择等情况的产妇不能采用镇痛分娩。“可以开展分娩镇痛联合门诊,在妊娠晚期,麻醉医生和产科医师共同面对一个孕妇进行评估,提出是否适用的方案。”妇产科专家冯玲建议。

  随着镇痛分娩的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产妇回归了自然分娩的过程。“分娩之痛”将不再是社会之痛。米卫东期待着这一天能够早点到来,毕竟这是以分娩镇痛为核心的围产期人文关怀,体现的是一种与时俱进的生育文化,是对生命个体的尊重。

  (本报记者 金振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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