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社会头条 • 正文

四川古蔺街头现“移动炮台”被查获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

四川古蔺街头现“移动炮台”被查获

    被查获的“移动炮台”。 古蔺警方供图 摄

  中新网古蔺4月2日电 (邹立杨)记者2日从四川泸州古蔺公安局获悉,该局龙山派出所民警近日查获一辆皮卡车,其后厢上竟安装连接着一门“巨炮”,十分危险,目前车主已被拘留。

  据悉,古蔺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民警近日在S309省道流动巡逻时,发现一辆五十铃牌皮卡车停放在路边,该车虽然悬挂着机动车牌照,但与平常皮卡车不同,后厢上竟安装连接着一门“巨炮”。

被查获的“移动炮台”。 古蔺警方供图 摄

被查获的“移动炮台”。 古蔺警方供图 摄

  民警马上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司机邓某兵(男,41岁,龙山镇人)神色慌张,答非所问,进一步检查后,民警发现该车后备厢内还藏有若干个液化气罐、氧气瓶等,均为爆炸性危险物质。

  据司机邓某兵陈述,2019年2月25日,自己从湖南长沙将“电子礼炮”买回古蔺用于做生意使用,皮卡车是向亲戚借的,案发当天,自己将液化气罐与礼炮一起安装好,便驱车从自己家中出发往龙山镇街道上去,没想到在行驶到超市附近时被派出所民警拦下。

被查获的“移动炮台”。 古蔺警方供图 摄

被查获的“移动炮台”。 古蔺警方供图 摄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电子礼炮”的运转原理其实是利用液化气、天然气和氧气,通过电子打火,在炮管内制造爆燃以模拟礼炮和鞭炮的音效。常用于殡葬服务行业,启动时炮口冒出黄色火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邓某兵本人并不具备运输液化气罐、氧气罐的资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爆炸性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行为人邓某兵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完)

');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社会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