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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4月5日电(陆祁国)4月4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连发两起林地火灾,原因均系当事人上坟时焚香或燃放烟花炮。当晚,灵石县公安局发布案情通报:两名违法行为人均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4月4日10时28分,违法行为人宋某某在交口乡南头村祭祀过程中燃放烟花炮引发火情。经林业部门勘验,过火面积林地26.55亩、耕地8.87亩。仅仅过了一个多小时,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前往灵石县翠峰镇姚家山村西背洼条地给亲人上坟,在用打火机点香时不慎引燃坟地荒草,火势蔓延烧毁周边灌木林。经小班农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勘验,过火面积1.44亩。
灵石县公安局在通报中指出,目前,该县已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虽然县委、县政府全面动员,再三提示严禁在上坟时焚香烧纸,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挑战法律权威,在祭祀时引发火灾。这种违法行为,必定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
事发当日,张某某被灵石县公安局翠峰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宋某某被交口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灵石县公安局同时提醒群众吸取以上案件教训,提高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压降森林火灾事故,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自己和家庭幸福,请采用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缅怀先人,做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带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