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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男孩诱骗5岁女童舔其下体照片曝光,其母:都是女孩自愿!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上海七宝万科西西弗里书店,一名10岁的男孩,脱下5岁女孩的内裤,进行猥亵。
更让人恶心的,他还让这个5岁的幼儿去舔他的下体。
 
女孩家长查看录像视频时遭到商场拒绝,男孩家长仗着自己有权有势回应:
 
你家女儿是自愿的!
 
看到这里,我心里无数只马奔腾而过。
 
正如女孩母亲所愤怒的,一个10岁的孩子如此张狂,背后到底有着什么样的父母?
 
当男孩犯错,父母的第一反应不是态度诚恳认错,带着孩子向女方道歉,反而态度极其恶劣,并且将这件事情归结为“你情我愿”。
全网哗然。
 
男孩和男孩妈妈的照片相继被扒出。
为了保护孩子,我在这里不放男孩照片了。
 
但男孩妈妈,孩子小,你不小了!
 
从法律上而言,10岁确实未成年,孩子可以免于责罚,但作为父母,却难逃道德的审判和谴责。
 
毕竟,你们伤害了一个5岁的幼儿,还有她身后的家庭。
 
看到这个消息时,正值下午,我在找材料,想写一篇周迅的文章,却被男孩妈妈的行为气得双手颤抖。
 
有专家呼吁,家长不能反应过激,大喊大叫地争吵,以免对孩子造成恐慌。
 
如果换做我是女孩妈妈,我肯定不争吵。
 
我会直接拿一把剪刀.....(简直崩溃,真的做不到澹定,女儿才5岁啊)
 
什么叫“你女儿是自愿的”?
还能不能说点人话?
 
5岁的女孩,从发展心理学上,刚刚脱离婴儿期,进入学前期,是一个刚刚学会自己穿衣服学会吃饭的年纪。
 
她自愿给你儿子舔下体?
你一个顶天立地的成年人,甩锅甩到一个幼儿身上?
 
男孩妈妈还投诉商城未经自己允许就给女孩妈妈看了视频,造成了儿子精神损伤。
 
换句话说,这位男孩妈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意识到,她的儿子的行为是属于犯罪的。
 
难道商城不应该主动报警,并且提供视频资料给警察局,作为第一手资料吗?
 
到底这是一种强权,还是一种愚昧?
 
更让人心痛的是,网上还有很多人,在指责女孩妈妈对女孩的性教育,让女孩知道背心和内裤以下的地方,是不可以让任何人看,让任何人摸的。作为一个女孩的妈妈,真的很痛心。
 
确实,从女孩两三岁开始,慢慢有了性别概念,性教育就应该展开。
 
你会跟她强调无数次,背心和内裤以下的地方,不可以让任何人看,任何人摸,包括爸爸。
 
但,这就好比你无数次的跟你的幼儿宝宝说,不要吃陌生人的糖果但她依然可能被诱惑是一样的。
 
只要对方足够友善,糖果足够诱惑,对于5岁的孩子而言,是很难抵挡的。

这不是家长教育不到位,而是,孩子的大脑发育,跟控制力有关的前额叶皮质没发育成熟。
 
她做不到啊!
作为成年人,我们站在高位,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女孩为什么不拒绝?
 
你把你的女儿拿来试试?试试看她能不能拒绝?
 
这怎么可能?
 
而且,安全感正常的小孩子,本能喜欢亲近比自己大的孩子,并且信任对方。
 
对于一个10岁的小哥哥的亲近,一般五六岁孩子不大会防备,因为会觉得,小哥哥也是一个孩子。
 
就像对待玩具,以为对方是一个玩伴。

谁料想得到,这个小哥哥,却有一双魔鬼之手?
 
不好意思,我不能忍受所谓的“因为他只有10岁”,就怎样怎样。
 
也不能因为一句,“他还是一个孩子”,就不公开探讨。

10岁的孩子处于性发育阶段,他会有性冲动,甚至会发现摩擦可以让自己很舒服,会对异性很好奇,这是正常行为。
 
这个时候,需要父母进行正确的性教育,以及性安全教育。

告诉孩子,性是成年人表达爱情的方式,男性和女性是平等的,性是私密空间里男性和女性的自愿行为等等。

但是,在公众场合抚摸幼儿的下体,并且让对方舔自己的下体,请问,这是什么样的性安全教育?

如果只是偷偷摸摸的行为,父母提回家打一顿,长记性,这事就算过了。
 
但这是性侵,而且是性侵一个幼女。
 
视频中,男孩知道找一个无人的角落,确认四下无人时才动手,说明他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行为,说明他有是非观。

但是,他是不是真的没意识到这是犯罪行为?

他的母亲理直气壮地认为,这不是什么事,甚至,这是“女孩自愿的行为”。
 
虽说为人父母不需要考试,但如果连最基本的是非观都没有,就不是配不配为人父母。
 
而应该是,配不配为合法公民?

从这个男孩身上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来看,已经完全不是对性和生理的初步探索阶段,而是完整的成年人的性行为模式。
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在孩子身上,映射的都是父母的影子。
 
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既然男孩小,那就由父母来承担吧。
 
可让人喟叹的是,只要你们生了他,就拥有了对他的监护权,即便没有教育好,监护权也不会被剥夺。

而对监护人的惩罚,也是极其轻的。

《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
 
如因未成年人犯罪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监护人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换句话说,14岁以前,即便犯罪,父母也只需赔偿。
 
类似于法律对宠物的规定,宠物如果造成他人财产或者生命安全,养宠物的人应该做出赔偿。
 
可是,这个智力水平发展远远高出宠物的10岁孩子,还会继续成长,如果继续放任由之,将来又会有多少女孩被残害?
 
前几日,一个14岁孩子蔡某杀死10岁女孩的事件,在全网发酵。
 
从女孩的尸体来看,左眼、右耳有明显的淤青,胸前被砍了4刀,脖子上有手指的掐痕。
 
她被发现时,左手上扬,右手朝下伸展,看起来像是死之前还在挣扎。
 
何其凶残?

你能想象,这是一个孩子所为吗?
而这个蔡某,根本就不是第一次作桉。
 
蔡某曾在小区里掀年轻女孩的裙子,可当女孩找他父母评理时,蔡某爸爸把女孩大骂一顿。
 
放任自由的结果,就是另一个10岁女孩丧失了一条鲜活的生命,女孩家庭从此陷入悲痛难以自拔。
 
而至始至终,蔡某的父母都从未道歉,更未提出要赔偿。
 
让人何等崩溃?
 
想起以前看的电影《一个母亲的报复》,聪明伶俐的女孩被多个男孩lun奸,昏迷之际,被扔进了臭水沟。
花季少女命捡回了,但从此精神错乱,失去了正常生活的能力。

她频繁自杀,不跟任何人说话,每天用毛刷刷自己的皮肤,直到出血。

她厌恶自己。
 
整个家庭陷入阴霾,女孩父亲甚至一度想自杀。
 
在多次上诉无果后,女孩母亲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去了结那几个禽兽。
 
从此,xing侵的几个男孩陆续离奇死亡,甚至被减掉了生殖器。
 
谁之错?
 
5岁的孩子,母亲确实不应该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但当女儿长大到10岁,13岁,15岁,20岁呢?
 
我们总不能永远把姑娘别在裤腰带上呀。
无论我们多么努力地教育女儿要保护自己,可作为男孩的父母们,是不是也应该舍弃“男孩不吃亏”的心理,让其学会尊重和不侵犯女性?
 
无论男孩还是女孩,有任何闪失,其实都是一个家庭不可承受之痛。
 
我不提倡报复,但我想呼吁,为人父母,请少为社会培养几个强jian贩,杀人犯!
 
孩子小,你不小了;你不教育他,以后社会会教育他的。
 
最终害他断送未来的,不是社会舆论,不是法律制裁。

而是那对看着他成长,纵容他犯罪,还用力袒护他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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