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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色魔王万明作案始未:越狱后连续作案5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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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前发生在陕西的连续奸杀案,恶魔王万明连续作案51起。

1997年4月12日,陕西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的18岁女青年贾某失踪,4天后,同村大妈无意间发现贾某尸体。

尸体在村外100米处,警察到达现场发现,贾某的死状非常惨,仰面倒在麦田里,双目怒睁,舌头外伸着。

从迹象来看,死者显然是被人扼颈而死。遗体衣衫不整,警方很快判断这是一起奸杀案件,下体被火烧过。

从作案手法来看,案犯可能是个极为变态且凶残的惯犯。现场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只能走访排查。

在排查数个月后,此案逐渐陷入僵局。同年12月,同乡的太平村再发奸杀案,女青年以同样的手法被杀害。

两个案子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都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线索。两个月后(次年2月),南丰村又有女青年被害。

在之后的9个月间,西安周边竟发生8起奸杀或杀人未遂案件。经分析,这数起案件作案手法都不完全一致。

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奸杀案,另一类是单纯的强奸案,奸杀案中有受害者死亡的,还有侥幸未被掐死的。

这到底是一人所为还是数人所为?专案组一时没了头绪,连续10起恶性案件,月均为一起,社会反响很大。

该系列案最后被挂牌督办,专案组在仔细排查之后,发现其中一起案件的受害者李某曾看到过案犯的模样。

警方立即根据李某描述,画出了嫌疑人的模拟画像。据描述,此人虽然瘦小,但力气很大,应干过体力活。

在走访中,一位老人突然想起,他曾经在一个砖厂见过嫌疑人。警方立即赶到砖厂,发现嫌疑人已回老家。

在旬阳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嫌疑人宋某平被抓捕。经过一番突审,宋某平交待他做过六起案,但都没杀人。

为了验证宋某平的说法,警方对他的体液进行了鉴定,确认其中六起案件确实是宋某平所为,与其它不符。

本以为宋某平就是这系列案的嫌疑人,没想到这里面还另有他人。在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后,案件终有眉目。

有村民反映,在9月份的那起案发当天,他曾看到有人在现场逗留过,此人是郭杜镇杜永村人,名叫张某平。

经过摸底,张某平曾有猥亵妇女的前科,案发次日就外出了。于是,专案组决定采取蹲点方式抓捕张某平。

最终张某平在外逃两个月后,潜逃回家时被警方抓获。很快,张某平交代了2起案件,但不承认有其它案子。

其中一起因为天太黑,被害人没有看清他的脸,所以没有杀被害人。另一起他与受害者是同乡,所以灭口。

后经反复核实,张某平的说法得到证实。就在这时,长安祝村乡又发现奸杀案,19岁女青年刘某红被杀害。

与前几起的手法一致,奸杀被害人之后放火烧下体。由此可知,张某平其它案件的嫌疑被排除,另有其人。

向前追溯,早在1992年,西安雁塔区就发生过类似的案件。1994年又发生过8起案件,其中6个人被杀害。

在1995年到1996年年间,还有6起强奸案件,其中3人被杀害。之后的两年内,强奸案高达45起,12人死亡。

若将宋某平和张某平犯下的8起案件除外,仍有51起强奸案待破,其中20人被杀害。

专案组的压力很大,好的一点是,这些案件都要共同特征,应是一人所为。案犯应是心理变态的胆大惯犯。

受害者中有8岁的小学生,还有70岁的老人,作案之后都采取侮辱遗体的手段,要么放火烧,要么塞异物。

受害者中有一半多人没有被杀,并非是案犯心善,而是案犯误以为被害者已死,停手后受害者捡回一条命。

比如,20岁的女青年史某如,不但看清了案犯的模样,而且还在案犯勒住她时,正好有人路过才捡回性命。

史某如向警方进行了详细描述,案犯操东北口音,个子不高,力气很大,满脸胡子,衣着普通,年龄40岁。

在警方走访排查的同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史某如在回家路上,竟看到昔日的案犯正在草丛中抽着烟。

顾不上多想,史某如迅速骑着三轮来到派出所报案,因为这是挂号大案,派出所立即派警力前往现场抓捕。

没用吹灰之力,嫌疑人被成功抓获,随后押送至西安八处。几天后,案犯交待他叫王万明,辽宁省盖州人。

当时在西安雁塔区某村做上门女婿,在搜查中,警方发现了史某如的三轮车,还有其他女性的钱包梳子等。

据王万明交代,西安附近的51起强奸案都是他一人所为,至少杀过20人。经DNA鉴定,王万明所说的属实。

最终,法院确认王万明犯有52起强奸案,杀死20人,被判处死刑。其大哥因包庇罪,也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令人没想到的是,王万明早在1981年(24岁)就因强奸罪被判过刑,后因再犯强奸案,被重判加刑至19年。

服刑三年后,王万明因身患肺结核而被转到医院关押,1986年王万明从医院逃走,4年后被阎良大哥收留。

直到后续的52起案件爆发后,王万明才逐渐浮出了水面,最终被迟来的正义所审判,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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