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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浔的褚女士拨打电话求助。 她说,她和前夫离婚已有六年左右。 离婚时离婚了和前夫经常做_离婚之后,前夫对她做了这样一件事情……,他们同意将房子分配给她,但现在她的前夫占据了它,并且不肯搬走。 现在,楚女士想从前夫手中拿回房子。
褚女士家住湖州市南浔镇鱼叶新村。 2007年,她与隔壁联谊村的张先生结婚。 两人都是第二次婚姻。 不过,朱女士表示,婚后,由于性格差异,两人同居了五年才同意离婚。 当时,双方约定,位于湖州市南浔区联谊新村北区的一套房屋归女方所有。
褚女士说,房子被拆了,在村里分了。 那时,他们一家被分成了三间房子。 与丈夫离婚后,其中一张送给了自己。 起初,楚女士也曾在这套房子里住过一段时间,但由于上下班不方便,后来就搬了出去。 但几年后,楚女士发现,这套房子其实是她前夫住的。
楚女士说,前夫之所以住在自己家里,是因为走投无路。 因为她听说前夫后来沉迷于赌博,把结婚时分得的两套房子都输光了。
褚女士表示,无论发生什么,房子都是她的,前夫没有权利居住。 但现在的问题是,前夫不仅活着,而且一活着就不走。
情况真的如楚女士所说的那样吗? 随后离婚了和前夫经常做,记者陪同楚女士找到了她所说的分配给她但被前夫强行占用的房子。 家里有人,但不是楚女士的前夫张先生,而是张先生前夫所生的儿子。
小张告诉记者,他在这所房子里住了好几年了,也不知道房子出了什么问题。 至于他父亲和楚女士达成的房屋分配协议,他一无所知。 走开。
我们看到了朱女士所说的离婚时给她的房子,目前被她的前夫占用。 但褚女士的前夫张先生并不在场,也无法联系到任何人。 张先生的儿子也在场,但他表示不知道父亲的情况。
现在我们看一下朱女士提供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确实写着要分给她一套房子。 双方签字并向民政部门备案。 白纸黑字的文件都在这里,但我不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我应该怎么办? 随后,记者向当地湖州南浔司法所举报了此事。 司法所立即介入,并致电张先生。
司法机关原本想叫张先生来调解双方当事人。 但张先生最终没有出现。 然而,在电话中,张先生对于房屋的所有权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
张先生的意思是,离婚时房子确实是分配给褚女士的,但是褚女士把房子卖了,他又买了回来。 所以,房子是他的。 对此,褚女士予以否认。 据了解,涉案房屋属于南浔镇联义村集体拆迁房屋。 村民只有使用权。 如果他们购买或出售它,他们需要在村里登记。 那么,联谊村是否知道张先生的两笔交易呢? 对此,村里的答复是不知道。
针对目前的情况,司法厅表示,下一步他们会一一核实双方的说法,如果双方自愿的话,会尽量召集大家进行调解。 褚女士表示,她接受了这个方案,如果调解不成,她还会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收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