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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7·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15名干部被问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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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薛鹏,中共党员,陇西县公安局渭阳派出所副所长,兼任交警中队中队长。未正确履行交警中队中队长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教育不深入,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纠正制止、打击不力,未能形成严查严惩的震慑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市纪委监委移送陇西县纪委监委对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5.张珣,陇西县公安局云田派出所副所长,兼任交警中队中队长。未正确履行交警中队中队长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不彻底,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纠正制止、打击不力,未能形成严查严惩的震慑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市纪委监委移送陇西县纪委监委对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建议陇西县县委、县政府向定西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建议陇西县云田镇党委、政府,渭阳乡党委、政府分别向陇西县县委、县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建议陇西县公安局、陇西县交通运输局向陇西县人民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建议由陇西县人民政府对陇西县百草绿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对道路下方山体擅自挖掘取齐,形成垂直、高落差边坡的行为依法调查,并严肃追究责任;建议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陇西县“7·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在定西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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