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共享吸烟室”,居心何在?
共享经济可以造福人类,但并非所有打着“共享”旗号的“创新”都值得肯定,有些很可能是别有居心。
近日,北京王府井大街上新设的高台式“烟客”吸烟区引发关注。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对该吸烟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后表示,该吸烟区明显违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并涉嫌误导青少年,应该取缔。据悉,此吸烟区是一公司为宣传“共享吸烟室”理念而设立。(见1月7日《新京报》)
上述吸烟区不仅位置特殊,占地超过70平方米,有咖啡色围挡,配备木面椅凳,还有绿植装饰,远看像一个露天咖啡厅。所以,这很容易成为一大“景观”,从控烟角度来说,或许更像“烟草广告”。
北京有关方面对该吸烟区的反应相当迅速和到位——先是控烟志愿者发现后进行举报,接着控烟协会实地调查并组织专家研讨,然后根据法律法规表达了反对意见,并致函有关部门建议取缔。这一系列动作折射出当地的控烟意识和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该吸烟区是某公司的投资项目。该公司提出“共享吸烟室”的理念,已在北京、深圳、上海等地规划设立了吸烟室,并计划在国内大型城市的重点交通枢纽建设2000个共享吸烟室。若这样的计划真能实现,后果让人十分担忧。
首先,这种“共享吸烟室”有可能违规出现在不应该出现的地方。这既需要各地控烟志愿者睁大眼睛,也需要各地控烟协会、有关部门保持高度警惕,防止“共享吸烟室”违规出现。
其次,“共享吸烟室”幕后的资本推手和动机值得警惕。从资料来看,该企业提出的“共享吸烟室”概念准备在全国布局,属于大手笔投资,然而,这么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其三,此做法可能对我国控烟工作造成干扰。尽管北京等城市在控烟立法、执法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形势依旧严峻。我国有3亿多烟民,7.4亿人受二手烟危害。如果这种“共享吸烟室”建在人员密集的室外公共场合,那么于公众而言显然更像宣传、炒作,扩散烟草的影响力,这与控烟的大趋势显然不符。
所以,必须严防这种打着“共享”旗号违规上马的室外吸烟区。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又要严格查处违规行为。在法规层面,不仅要细化室外吸烟区的建设标准,也要增加审批管理,还要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把“共享吸烟室”关进法治的笼子。
控烟是一项系统工程,依法治理是基础。这既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也需要严格的执法环节,还需要控烟志愿者、控烟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北京有关方面此次应对“共享吸烟室”是很好的实战操练,体现出了配合与担当,应该再接再厉。
共享经济可以造福人类,但并非所有打着“共享”旗号的“创新”都值得肯定,有些很可能是别有居心。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