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公众对保健品的质疑,主要集中于它模糊不清的功效及评价标准上。缺乏规范的评定标准和方法是监管保健品市场的最大问题。不同的保健品和评价单位所用的指标和方法不同,缺乏共同标准;评价效果的实验设计粗糙,对照缺乏或不合理,形同虚设;指标及其解释也非常随意。
从科学角度看,保健品的有效性缺乏证据。一般来说,保健品的原料大多为人参、燕窝、虫草、灵芝、蜂乳、花粉等,或蛋白质、肽、氨基酸、维生素等营养成分;甚至肠道的正常菌群也能成为防治疾病的保健品。只要敢想、敢大手笔地花钱做广告造势,不管什么似乎都可能成为保健品。
许多保健品的根据在逻辑上也是荒谬的:比如花粉可以美容、乌龟可以延年,大多出于一种直觉的原始思维,恰恰这种直觉思维方式在我国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其实,不论从化学分析、实验或临床试验的结果来看,大部分传统补品都没有所谓的保健作用,甚至连普通的营养成分都缺乏。
刘俊海认为,“吃什么补什么”的说法在科学上更是毫无道理。人吃下去的各种食物,其中的营养成分不过是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常量和微量的矿物质和纤维素等。维生素和某些微量元素如碘、锌、硒虽是人体代谢所必需,但需要量有限,绝非多多益善,保证膳食均衡就足够了。长期大剂量服用不但无益,还可能引起毒副作用。由于心理暗示,服用保健品者可能出现良好的主观感觉,但这经不起验证。
刘俊海说,要用科学实证来“对抗”许多人对保健品的主观感受,这样的监管可谓任重道远。
建专门食品药品执法队伍
走常态化专业化监管道路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保健品非法营销骗老、坑老等市场乱象,还要将这类监管常态化,走专业监管的道路。作为一类特殊商品,保健品类型复杂、品质良莠不齐,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专业性,没有专业的监管机构和队伍,很难取得常态化的监管效果。要切实加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力量,必须建立一支专门的执法队伍,积极开拓监管手段与途径。
而参照国外经验,设立专业的食品药品执法警察队伍是一个可行的选项。一方面,由于食药品安全调查的专业性,食药警察可以和食药专业人员无缝对接,可以更有效地专注于食药违法犯罪的执法,提高执法的专业性;另一方面,有了食药警察,发现食药违法问题,就可以在职权范围内对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快速查证、快速移送司法处理。对于一些重大食药违法犯罪,责任人员有逃匿、销毁证据可能的,食药警察还可以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使食药执法更为迅速高效。对一些屡教不改的违法者,食药警察可以采用拘留、逮捕的强制手段,在提高食药执法力度、减少执法阻力等方面实现实质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