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男子千里赴邕恳求前女友复合未果,冲动之下持刀将其捅伤
当庭诉读懊悔书 请求法官从轻判
■本报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张菁 文/图
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出庭受审
半年前,广东籍男子王某为情所困,从广东追到南宁,在恳求前女友复合未果后,持刀将其捅至重伤……昨日,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因感情纠纷引发的故意伤人案。法庭上,王某几度深表懊悔,并当庭诉读懊悔书,请求法官从轻判决。
缘于一段有实无名的婚姻
去年7月14日20时许,在江南区平西二支路一出租房内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手持水果刀,将一名女子左侧腹部捅至重伤。这名男子和女子是什么关系? 究竟是什么原因酿成此案?
早在2014年,家住广东省遂溪县的王某与在遂溪县打工的广西崇左市扶绥县王女士相恋并生活在一起。2015年,两人生下一女,由于种种原因,两人一直未登记结婚。去年1月,王女士带着女儿返回老家探亲并暂住一段时间。在广东等了半年后仍没见到王女士和女儿返回,王某焦急不安,赶到扶绥县寻找,却没找到王女士,而两岁多的女儿由王女士的继父和母亲照顾,经过打听,得知王女士已前往南宁打工。
千里赴邕求复合未果持刀伤人
王某几经周折,终于在南宁市江南区平西村某出租屋里找到了王女士,希望能一起回广东。但此时,王女士已决定与王某分开,结束这段有实无名的婚姻生活。所以不管王某如何劝说,王女士始终没有答应,并以“已经有其他男人了,还怀孕了两个多月”等气话来回绝王某的苦劝。
是去是留,两人为了此事,在出租房内几度发生争吵。由于担心王女士叫人来报复自己,王某到楼下买了一把水果刀后,又尾随王女士返回出租房内。“还拿着刀,你是不是想杀我?”两人再次发生争吵。王某眼看王女士始终不肯跟自己回广东,一气之下就用水果刀往其左侧腹部捅了一刀。
“我根本就没有其他男人,也没有怀孕,是故意气你的……”见到王女士被捅伤后,王某后悔不已,马上拨打120将王女士送医救治,王某也被随后赶到的民警抓获。
男子对冲动行为深表懊悔
后经鉴定,王女士为重伤二级,而王某也因故意伤害罪出庭受审。“本人在口供里所说的情况属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也并无异议。我也知道持刀械伤人不对,已经触犯了法律。”法庭上,王某对自己的行为几度深表懊悔。
王某陈述,因父母过世得早,本身听力问题也日益严重,所以非常看重这个家庭。特别是女儿出生以后,他更加珍惜这个家。但平常忙于工作,对家里的事和王女士母女的关心不够,导致出现了问题。
“没能选择正确的方式,而是在暴怒之下做出了这种行为。我当时就后悔了,后悔在冲动的情况下做出了错误的行为,后悔不能理智地解决问题。”王某说,经过反思,认识到无论什么原因,都无法改变触犯法律的事实,也无法改变给对王女士的身体和心理都造成的伤害。
检方建议量刑2年半至3年半
“对于本人行为造成的后果,我愿意承担所有责任,认罪、悔罪,接受法律的惩罚,同时也希望能得到对方的谅解。”庭审最后,王某在自诉中表示,看在其听力问题严重,以及孩子还小需要抚养及教导的事实,希望法官从轻判决,让他早日重归社会重新做人。
对此,公诉机关在庭审中认为,王某因感情问题与被害人王女士发生争执,冲动之下持刀将其捅至重伤,但在事发后能够主动拨打120急救,归案后又能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并有悔改之心。
但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其行为已触刑法相关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检方公诉人员综合各项事实,建议量刑在2年6个月至3年6个月。
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合议之后,再对此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