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小学语文课堂。中新社记者 张娅子 摄
一个字的读音到底是由谁决定的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毛翊君
本文首发于总第889期《中国新闻周刊》
“乡音无改鬓毛衰”的“衰”原在本诗中读“cui”,现改为“shuai”。“远上寒山石径斜”的“斜”由“xia”改为“xie”。“一骑红尘妃子笑”的“骑”由“ji”改为“qi”。
因为较多人读错而做出的诸如此类汉语拼音修改,近日通过中国播音主持网的一篇《播音员主持人请注意,这些字词的拼音被改了!》热传,不少网友反映,自己小学时费尽全力才记下的读音,这一次被证明自己又一次做错了。
除了上述内容,还有一些读音如,“说服”的“说”原读“shui”,现读“shuo”。“粳米”的“粳”由“jing”改为“geng”。《中国新闻周刊》就此发函致教育部新闻办提出采访,其回应称,有消息会公布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的网页上。而争议愈加放大之后,教育部相关部门回应媒体称,“改后的审议表尚未通过审议,还应以原读音为准”。相关研究员对外表示,该篇网传文章的杜撰成分很高。
修改
“关于读音要多数服从少数的说法,也是个误解。真的错得多,而且错误形式是一样的,那这个‘错’就要打个问号了,它很可能是不符合语言发展规律的,一定时间段就要通过一些方式让它们变得规范。”《咬文嚼字》主编黄安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首先要区别错读和异读的区别,错读需要纠正,异读需要引导。现在审音审的是异读,不是网络上说的,专家把正确的读音审成错误的,或者把错误的审成正确的。”
而教育部《普通话异读审音表》修订课题组2016年6月6日在教育部网站上曾发布过《普通话异读词审议表(修订稿)》的征求意见公告,“国家语委于2011年10月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三次普通话审音工作,主要内容是研制普通话审音原则,根据当前语言生活发展需要修订1985年发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建立健全普通话语音规范体系。”
征求意见的方式有多种:向国家语委成员单位和各地语委单位发函;在北京、上海、广州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省市代表意见;通过网络、手机新媒体等渠道搜集网民意见,共有5万多人参与了网上读音调查,由此形成了《普通话异读审音表(修订稿)》。
“文中提到的读音改动问题,多数与本次审音工作无关。”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辞书编纂研究中心主任、《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修订课题组组长研究员刘丹青撰文公开表示。
“目前语音有三个标准,一个是《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这是国家的规范标准。但国家的审音标准涵盖面没有那么广,很多读音超出范畴。第二就是词典,像《现代汉语词典》,这是权威的学术规范。还有就是教材,是使用领域的规范。”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王晖教授对媒体表示。
语音历史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普通话测试处研究员韩玉华曾撰文指出,议定语音标准可追溯到1913年的“读音统一会”,迄今历时百余年。
民国政府成立后,在北京召开过临时教育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推行“国语”。于是,有了各省代表组成的“读音统一会”,被教育部召集而来确定“国音”的标准。彼时,北京音和南京音是两大争论的焦点。前者具有人口优势,后者“被认为与中古音更接近、更‘雅’、更利于传承文化,且与吴、粤等南方方言一样都保存了入声,更有利于非官话区人群学习、接受。”韩玉华写道。
最终,按省投票的结果是——北京音取得多数票。但为了平衡南北方,当年议定出的首个“国音”标准“实际上是一种南北方言混合的杂糅音,后人称之为‘老国音’”。也正因为其杂糅而成,推广出现难度。问题通过1920年公布的《国音字典》直接反映出来——其中的汉字声调未能统一。
由此,许多专家发声,建议推广北京音为标准。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所成立的“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重新确定北京语音为“新国音”。随后,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发行的《国音常用字汇》确立了北京音的权威地位。
1955年,经过多方讨论,汉民族共同语定名为“普通话”,以北京音为标准音。次年,“普通话审音委员会”成立,成员由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语文专家组成。其拟定出《普通话审音原则》,并在第二次委员会会议通过草案。其中的异读词审音总原则有两条:“普通话的语音应当以现在北京语音为标准;审音对象应当以词为单位。异读词审音除了对外来词、专业词等特殊词的审音,主要是处理北京语音的内部冲突(如文白异读、前后异读等),排除北京土音,重点是对轻声、儿化的处理。”
审音
如此,第一次审音工作历时整整五年,从1957年进行到1962年。1963年,编辑诞生了《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
改革开放后,普通话语音研究繁荣发展。1982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承担普通话审音工作,其第八次主任会议决定重建普通话审音委员会,作为其内的常设机构。从当年到1985年,审音委员会修订和增补了《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确定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而在1985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更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简称“语委”)。《审音表》则在当年12月,由语委、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视部联合发布,作为部颁标准,通令执行。
2011年,语委启动第三次普通话审音工作,根据语言生活发展需要,再次修订1985年的《审音表》。此次,普通话审音委员会由语言学、教育学、播音主持、科技名词、地名等领域专家组成,设立了“普通话审音原则制定及《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修订”课题,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承担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