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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诚信“可变现” 让守信有价、有用、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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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月谈评论 | 诚信“可变现”!让守信有价、有用、有感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谈到社会失信问题时指出,当前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的同时,要重点完善“让守信者处处受益”的体制机制,将广泛推广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游、信易行、信易批这样的信用创新产品和服务,让“诚信”成为每个企业和个人的“可变现资产”。

  诚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广泛关注的问题。当前,假冒伪劣、老赖拖欠债务、学术不端等社会失信行为屡屡发生,国内诚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一段时间以来,相关部门通过加大失信曝光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以“惩戒”的方式对失信者加以震慑,取得了明显效果,大量的失信行为得到纠正。但是,要想从根本上扭转失信问题高发态势,需标本兼治。除了对失信者进行事后惩戒之外,在社会上大力鼓励守信行为、激励守信者同样重要。

  让诚信成为每个企业和个人的“可变现资产”,意味着诚信不再只停留于个人修养和道德层面,而将成为一种资格认可和物质财富,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守信者不但能赢得社会赞誉,同时也可以获得实实在在、明明白白的收益。只有完善“让守信者处处受益”的体制机制,让守信有价、有用、有感,才能提升守信者的价值感和认同感,提高诚实守信这一美好品德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

  全社会要加快形成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唯此,诚信意识才能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和信用保证。(半月谈评论员:郝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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