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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享吸烟室不能“一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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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共享吸烟室不能“一棍子打死”

  □戴先任

  近日,不少路过北京王府井步行街的市民都见到了一个类似露天咖啡座的开放吸烟区,面积足有70余平方米。北京市控烟协会组织专家对此进行实地调查,于1月6日回应称,该吸烟区明显违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并涉嫌误导青少年,应该取缔。同时,北京市控烟协会还致函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部门,建议取缔该吸烟区。

  对于吸烟的害处,已经不用赘述,“禁烟”“控烟”也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烟民数量大致在3.5亿,是世界烟民数量最多的国家。一味地“禁止”“管控”,无疑也侵犯了这一群体的利益。设立“共享吸烟室”,能顾及烟民的需求,又能减少“二手烟”对其他人的伤害。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设立“共享吸烟室”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这并不是“共享吸烟室”出现在商业街的理由。北京王府井的这家共享吸烟室,装饰“豪华”,而在吸烟室内,并没有看到诸如“吸烟有害健康”之类的警示标语与图片,这容易对未成年人形成诱导,也不利于烟民戒烟。

  共享吸烟室的创意与理念不错,禁烟既要堵,也要疏。但共享吸烟室不能“鸠占鹊巢”,不能把“烟民权益”看得至高无上,更不能占用公共空间,不能误导未成年人。

  对于公共场所禁烟,就要避免走向两个极端:一个是对烟民过于“宽容”,一个是对烟民太过不近人情。需要在“烟民权益”与公共利益这两者间寻找到平衡。“烟民权益”自然应该让位于公共利益、民众利益,但在实行公共场所禁烟时,要能兼顾到烟民的需求,如设置吸烟室等等,这样的话,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也才能减少很多阻力;而“尊重吸烟者尊严”,也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

  所以,要让“共享吸烟室”更好运行下去,而不是对其“一棍子打死”。对此,首先需要运营企业要站在全面禁烟的大背景下运行,不能违背控烟条例;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与监督,对“共享吸烟室”进行规范管理。

  “共享吸烟室”占据公共空间、对未成年人造成误导,正是当前禁烟所处困境的一个缩影。进而言之,处理其他的禁烟问题,比如烟草广告、影视作品烟草镜头、烟盒警示语、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等问题,都需要平衡好“吸与禁”这两者关系,要公共利益至上、禁烟至上,但也要适当兼顾“烟民权益”。通过“疏堵结合”,更要加大对违反禁烟令责任方的问责力度、处罚力度,才能破解禁烟令执行难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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