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历史年轮进入中共十九大刻度,我们站在2018的时代坐标上回望40年,会发现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在全面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因应检察职能调整而不断变迁,其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可谓几经坎坷,恢复重建后的检察机关始终是在改革探索中披荆斩棘、不断前行。
有学者曾评价,虽然任何一段历史都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性,但1978—2018年的中国,却是最不可能重复的。1978年,这是中国和时代的一个重要拐点,不仅国家的命运被影响,无数个体命运的轨迹,也因这一年的高考而改变,见证中国沧桑巨变的这一代人同样是不可复制的。40年后当历史走到今天,这一代中的很多人走到各领域舞台的中央,必然用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影响其行业,因为多大的力量都无法战胜“感同身受”。
二
2017年,一部反腐题材的主旋律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在全国热播,据说有的检察官回家乡走亲戚参加同学聚会,真名基本可以忽略,一句“这是侯亮平”足矣,可见当年电视剧之“火爆”。彼时,估计没人会料到这部电视剧竟是检察机关与反贪工作的“最后告别”。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决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到2018年2月,设立了23年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完成了历史使命,正式摘牌,四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及44151名检察人员全部按时完成转隶。
转隶后,一方面,检察院引以为荣的“重要职能”没有了,大家情感上难以割舍,很多检察官情绪低迷、不知所措,工作进入低谷期;另一方面,检察机关面临着“重新整合后路向何方”等事关检察事业全局的发展难题。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8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任检察长张军正式上任了。
据说,最初在听取汇报以及调研时,有的干部不经意间就会把“前方路漫漫”那种悲壮情绪流露出来。张军对这种情感的表达理解,但更有他自己积极、向上的辩证看法。他在多个场合指出,“反贪等部门转隶关上一扇窗,但历史的责任、法治的担当,使我们应该更有信心寻找、开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另一扇门,新的更加灿烂的阳光已经透进并照耀在检察事业的新征程上,我们应该找到打开这扇门的钥匙。”他的话似一种无形的力量鼓舞着士气。
2018年3月27日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新一届最高检党组第一次对全系统发出“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定不移地探索、创新、走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之路”的动员令,指明了检察改革再出发的方向。
张军特别强调,“讲政治”的“讲”不只是讲话的“讲”,讲政治不是喊口号、讲空话套话,而是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把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时刻挂在心上,做好“检察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检察产品质量,为党分忧,为民增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任职初的一段时间,张军用将近3个多月的时间与每个厅室座谈,分别到湖北、山东、云南、黑龙江、深圳等地调研,听取基层检察官的呼声,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听取每个厅室对改革的建议,党组成员不断地碰撞、统一认识和思想,寻找深化检察改革“良方”。
“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离开办案,法律监督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空中楼阁”“通过办案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等等新理念不断地刷新社会各界对传统检察观念的认知,改革理念如同春风扑面,让人清心爽目。“重塑”理念,可以说是最高检党组为新时代新检察的重塑性改革下的“第一剂猛药”、开的“第一道药方”。
“理念一新天地宽”。也就是这个时间段,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清醒地认识到,长期以来以反贪工作为重心形成的“三大不平衡”已经成为检察工作发展的掣肘,必须解决好,才能与党和国家解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要求高度一致、完全吻合;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刑事检察一头沉、非刑事检察发育不健全、内部职责不清、衔接不顺畅的格局,统筹设计、理顺职能,综合运用多种检察手段,破解社会难题。
明者因时而变,智者随时而制。
一系列调研之后,2018年7月在深圳举行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检党组鲜明强调,“转隶就是转机”。转机是什么?就是找到检察事业新发展的“另一扇门”,切实变压力为动力,更加注重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检察工作的平衡协调充分发展,特别是要把检察机关的职能、主业更实地放到办案上来,要更有意识地将重心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倾斜,这样才能行稳致远。由此,“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全面推进‘捕诉一体’,设立专门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或办案组”的改革方案呼之欲出。
三
须教自我胸中出,切忌随人脚后行。
说到最高检“这场里程碑式的重塑性变革”,关于“捕诉一体”这个话题曾经引起的争论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
据悉,“捕诉一体”这项制度在萌芽时就出现了不同声音,早于最高检新任检察长上任前就已经进行“捕诉一体”试点改革的吉林省检察院曾饱受诟病,“挺分”“挺合”“观望”三种观点几乎同时并存。争议不仅存在于理论界和实务界,即便在检察院内部也曾有过分歧,再往深里说,据内部人士透露,最高检党组成员最开始意见也并不统一,可贵的是,最高检党组知难而上,多方调研,最终统一认识。
什么是“捕诉一体”?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解释,就是对同一刑事案件,由同一检察官办理,全程负责审查逮捕、侦查监督、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为什么要“捕诉一体”?童建明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提高案件诉讼效率,降低司法成本,通过挖掘内生动力,使办案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办案质量效果更好 。